2018-08-25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摘要:很多人不知道,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做法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下面就跟小编了解一下怎么处理不属于纪委管辖的案件。
一、怎么处理不属于纪委管辖的案件
如何处理,具体如下所述:
1、如果法院受理的案件是不符合立案要求,法院当然不会给立案;如果是后者,能够向上一级法院投诉,事情会得到解决的。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诉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借口;
(4)隶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诉讼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纪、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借口;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差别的,能够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诉讼状列写被告信息不够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能够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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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心若安,步步生莲
认真负责,非常不错。
贵** ,01-05十分感谢董律师的帮助,在案件上为我争取更大的权益。谢谢。
x** ,03-20非常感谢董律师的帮助,祝董律师事业蒸蒸日上!
e** ,03-20董律师为人十分正直和善,对待工作态度诚恳专业,与董律师合作,我感到非常的放心。谢谢董律师!
f** ,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