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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与担保

代位权属于实现债权吗

2018-07-08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摘要:在债权与债务关系中,我国法律有代位权的相关规定,代位权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保护交易的安全,实现法治的公平公平,很多人对于这方面都不是很清楚,但是这又和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代位权属于实现债权吗。

  一、代位权属于实现债权吗

  1、代位权是对债的相对性的突破而不是否定。我认为债的相对性是债的本质属性,其只能被突破而不能被否定。

  2、代位权制度的根本目的是维护交易安全而不是对债权人的“特殊保护”。

  3、代位权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解决债务人“沉睡于权利之上”的问题。故该制度的社会功能具有局限性。不应过分夸大其作用。

  一项新的法律制度的产生,只要其脱胎于既有法律制度体系,功能如果只是对既有法律作必要补充或修正的话,立法者则必须衡量该新制度对既有法律体系的破坏程度,并尽量将破坏局限于最小范围。为一项制度的效能而破坏整个法律体系的完整性是极其危险的。将代位权视为债的保全而非债的实现则是找到了新旧法律的最佳结合点,既保护了交易安全又不至过度破坏既有法律。

  二、代位权行使对其他债权人不利吗

  1、债不具有社会公示性,一个债权人因偶然机会了解到债务人对他人拥有某项债权,因而向该次债务人行使了代位权,而其他债权人尽管也想行使代位权,却苦于不知道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错过机会,如果真的依不告不理原则,对其他债权人显然有失公允。

  2、如果其他债权人已经起诉了债务人或已获得了胜诉判决,在这之后另一债权人却因起诉了次债务人,行使了代位权而获得清偿,其他债权人仅仅因为不知道存在次债务人即无法获得清偿,这比前一种情况更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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