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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工伤

劳动者被侵权该如何维权?

2017-03-15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在日常生活中,劳动者被侵权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用人单位涉嫌欺诈、设置霸王条款、拖欠工资、试用期内不赔偿工伤等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许多劳动者都不知道该如何维权。对此,劳动者又该如何维权呢?

  劳动者一般被侵权的有哪些情况,又该如何维权?-------用“法”维权

  1、招聘单位若涉嫌欺诈,可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法律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不允许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或是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劳动法》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2、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反复炒掉员工、随意延长试用期、试用期内不赔偿工伤等情况,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投诉,也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3、霸王条款:

  (1)具体情况有:

  ①一些单位会与劳动者约定以工资代替社保,或要求劳动者签订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的声明;对于女职工,则签订若在工作期间怀孕,合同自行解除等条款均违法违规,

  ②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去举报,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投诉。其中,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法律依据:

  ①《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同时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容商量、自主约定。

  ②《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并且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4、最后,劳动者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综上,在日常的工作中,劳动者如果有发现自身权益被侵犯了,可以用法维权,根据法律向相关部门反映及维权。法律对于劳动者被侵权的行为都做了相关规定,劳动者是有法可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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