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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证据能保全吗

2018-04-27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摘要:在法律种证据被保全当然是好,对自己有利的,前提是我们要按照法定程序来办理保全,在行政诉讼中是不是证据也能保全呢?很多人对于着方面的知识都不太清楚,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行政诉讼的证据能保全吗?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一、行政诉讼的证据能保全吗

  (一)行政诉讼的证据可以保全,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保全的是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

  (2)申请保全的证据需要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相当的关联性;

  (3)申请证据保全必须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4)如果法院认为需要提供担保的,当事人应当提供担保;

  (5)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证据保全的,从其规定。

  (二)行政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主要证据和次要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本证和反证等。

  《行政诉讼法》根据证据的来源和表现形式,将其分为以下七类:

  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

  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

  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

  5.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6.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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