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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对未成年犯罪的处罚有着怎样的规定

2018-11-04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摘要:对未成年犯罪的处罚,国家首先要考虑的是对未成年的成长是否有着影响,由于未成年的犯罪并不是大多数,只占极少数的未成年总量。那么在制定法律规定的时候,结合社会效应以及实际的社会情形,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对未成年犯罪的处罚有着怎样的规定。

  一、对未成年犯罪的处罚有着怎样的规定

  未成年人,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经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触犯刑事法律,但其年龄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形。

  我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

  1、《刑法》第17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刑法》第49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二)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的刑种

  我国刑罚体系,分为主刑、附加刑。其中主刑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以下刑种:

  1、死刑

  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及我国对于犯罪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罪犯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给未成年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使未成年人意识到社会的温暖,重新对待生活,激发对生活的希望,以在以后更好的发展,对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2、无期徒刑

  《刑法》第17条第3款,是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无期徒刑没有幅度,无法从轻处罚,只能适用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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