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3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摘要:由于物权对世性,因此,法律必须规定严格的统一规则,使取得的物权具有统一的对世效力。因而物权的取得必须是一种适法行为,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才能产生取得物权的效果。物权取得方式和要件的法定也是物权法定原则的重要体现,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物权的取得的内涵。
一、物权的取得的内涵
物权取得,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类型的物权的取得。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取得,也称为物牧的设定,因为它们都是所有权人在其物或财产上设立的负担,丽使他人在一定期限享有用益权或在条件成就时的变价求偿权。
物权取得后,其权利内容和客体物本身可能会发生变更,甚至因转让或客体消灭而消灭,这些行为和事实共同构成物权变动,又称物权的得丧变更。
在物权变动中,取得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只有先取得物权,才会产生变动阍题。在物权取得中,首先是所有权的取得,因为只有有了所有权,才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设定,才有转让、赠与等将所有权转让与他人和抛弃所有权的所有权丧失行为,才有整个物权体系的得丧变更。因此,研究物权变动必须首先研究物权取得,而研究物权取得必须首先研究所有权的取得。甚至可以认为,所有权的取得研究可以代表整个物权变动的研究。
二、民法总则关于物权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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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心若安,步步生莲
认真负责,非常不错。
贵** ,01-05十分感谢董律师的帮助,在案件上为我争取更大的权益。谢谢。
x** ,03-20非常感谢董律师的帮助,祝董律师事业蒸蒸日上!
e** ,03-20董律师为人十分正直和善,对待工作态度诚恳专业,与董律师合作,我感到非常的放心。谢谢董律师!
f** ,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