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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与担保

债务人找不着如何讨债

2018-07-08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摘要:在生活中债权人找不到债务人了,此时并不意味着债务人就可以不用还债了,因为现实中债务人为躲债而玩消失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要是就此免债的话,肯定对债权人是不利的。此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然后向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讨债,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债务人找不着如何讨债。

  一、债务人找不着如何讨债

  现实生活中,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找不到债务人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条途径: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第二条途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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