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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与担保

什么是留置权

2018-02-28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摘要:什么是留置权?大家都知道,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许多债权人选择留置动产物,如汽车、高档奢侈品等物品,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优先受偿。关于留置产生的纠纷,在实践中越来越多。不管您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对设定的留置权都需要加以注意,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留置权有期限限制吗?

  留置权是有期限限制的,有关留置权的期限规定,如下:

  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

  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三、留置权怎么取得?

  (一)债权人须根据合同约定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

  1、留置标的物只限于动产。

  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留置权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不动产和财产权利不得作为留置权的标的物。该条规定还赋予债权人以留置权的标的物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原则上留置物必须是流通物或者限制流通物。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限制流通物作为留置权的标的物的,留置权人可以以留置促使债权清偿,或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该财产进行处理,而不能直接以留置物变价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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