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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工伤

发生工伤该怎么办

2018-02-25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摘要:在电视上新闻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人因为工作而受伤,有些人因为工作而受伤,很多人在这个时候就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对法律知识的欠缺,身边也没人发生这样的事情,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办,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发生工伤该怎么办。

  一、发生工伤该怎么办

  ○职工发生伤害后,工伤认定应由谁提出?

  ○休工伤假扣工资和奖金吗?

  问:我们企业属于生产企业,车间工作相对存在危险,可单位任何保险都没上,当然也包括工伤。理由是我单位是外地注册迁址到北京的,按规定不属于北京行政区的注册地。是否合法?

  答:参加社会保险应在注册地认定,并在注册地或经营地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企业违反规定,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职工可以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问:职工因工伤残鉴定为七至十级的,企业是否能终止劳动合同?

  答:职工工伤达到七-十级的

  二、工伤事故的通知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伤害事故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由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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