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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与保险

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做伤残评定

2018-06-09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摘要:在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个重要程序,评上和评不上、评高和评低,赔偿金额都会有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差距。不要盲目的自己去选择鉴定机构或者交给法院选择,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做伤残评定。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做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办理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光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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