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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与保险

交通事故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2018-03-10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摘要:驾驶人违章驾驶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根据交通事故处罚规定,交警作为行政单位,可以对事故当事人拘留或者罚款,拘留的期限最长是十五天。如果交通事故后果很严重,当事人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面临判刑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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