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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2018-09-16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摘要:在我国进行工作的劳动者,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来保证双方的合法利益和义务。相关的劳动者如在工作期间没有遵守相关的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给相应的用人单位,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费用时可以约定违约金,并且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二)用人单位给付劳动者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并且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年。遗憾的是对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没有规定一个上限。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约定违约金都是违法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签订竞业限制条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而且该期限应是连续计算的。”两年内,公司需要和劳动者约定每月给其多少钱的补偿,如果在这个情况下,劳动者还是到了竞争单位的公司工作,公司才有权要求劳动者付违约金。这就是所谓的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

  二、企业能否让员工承担违约金

  (一)、什么是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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