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9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摘要:非公务员获得公务员身份主要有四种方式,选任、调任、聘任和录用,以录用为主,选任、调任和聘用为辅。那么公务员录用办法和原则是什么呢?对民族自治地方的照顾方式有哪些?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公务员录用办法和原则。
一、公务员录用办法和原则是什么
1、公开考试
公开是公正与公平的基础。公开考试,是指公务员考试录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1)招考政策公开;
(2)报名时间、招考条件、招考对象公开;
(3)用人部门、招考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公开;
(4)考试时间、方法和程序公开;
(5)考试成绩、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录用结果公开。公开的方式有多种,包括网络、报纸、电视等,特别是网络,可以极大的保证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公开性。
2、严格考察
主要指在公开考试的基础上,根据本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即到其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的内容主要是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也考察其工作能力。严格考察是“择优”的前提,其目的在于保证被录用的公务员符合德才兼备的标准。
3、平等竞争
平等即公民在担任公职方面享有平等机会和权利。平等竞争首先体现在机会平等,即任何人不论民族、种族、性别、出身、宗教信仰、婚姻状况等有何不同,都有报考公务员的资格。招录机关在确定报考资格条件时,必须遵循必要和合理原则,不能随意增加不合理的限制性报考条件,比如要求报考者未婚、男性,或规定其他歧视性的身体要求等。
4、择优录取
主要是指一个职位由多个报考者报考,实行差额考试,将成绩最优秀的报考者录用为公务员。择优录取是平等竞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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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心若安,步步生莲
认真负责,非常不错。
贵** ,01-05十分感谢董律师的帮助,在案件上为我争取更大的权益。谢谢。
x** ,03-20非常感谢董律师的帮助,祝董律师事业蒸蒸日上!
e** ,03-20董律师为人十分正直和善,对待工作态度诚恳专业,与董律师合作,我感到非常的放心。谢谢董律师!
f** ,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