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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2017-12-28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摘要:行政处罚证据的种类有哪些?行政处罚证据是证明行政行为违法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行政处罚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材料、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书证

  书证是以其所载文字、符号、图案等表达出的思想内容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可分为原本、正本、副本、记录本、影印件和译本。比如门面租赁合同、前置许可证件及文件批复件、营业执照等等,均属于书证范畴。

  在书证的收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尽量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

  2、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3、提供报表、图纸、会计帐册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

  二、物证

  物证泛指以一切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比如说商标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中,商标标识、标有商标标识的商品、包装都是物证。

  三、视听资料

  试听资料是利用录音、录像、计算机储存等手段反映出的音响、影像或其他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料。如工商部门对违法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行为的录像。

  对视听资料,有下列要求:

  1、尽量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2、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

  3、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四、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了解行政违法行为的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行政机关或组织所作的陈述,是行政处罚中使用比较普遍的证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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