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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与保险

交通事故法院开庭可以不去吗?

2017-06-19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一般都会由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到了开庭的时候,当事人不能去或者不愿到庭又该怎么办?

  如果司机是当事人,应当到庭,如果不能到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到庭参与诉讼。在当事人不到庭,也没有代理人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当事人不能按照判决数额支付,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开庭审理程序如下: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

  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子。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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